2021年贛州蓉江新區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1-05-27 16:16:20
- 作者:
- 陳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為做好2021年贛州蓉江新區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條件
(一)身份條件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區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1.贛州蓉江新區戶籍人員;
2.持有贛州蓉江新區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區外戶籍人員;
3.駐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在讀全日制研究生;
4.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5.駐區部隊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人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學歷條件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以上所指的學歷應是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持港澳臺學歷和國(境)外學歷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申請人應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參加教育部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標注的學段和學科一致。
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取得就讀學校頒發在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對外漢語和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并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3.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人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絕癥,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我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五)暫不受理下列人員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
1.有違法犯罪記錄者;
2.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要求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者。
二、認定流程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21年4月19日—5月6日
報名對象:僅針對贛南師范大學、贛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生。
第二階段:2021年6月17日—6月30日
報名對象:1.贛南醫學院、江西應用技術職業學校、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生;2.贛州蓉江新區符合認定條件的社會人員;3.參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符合認定條件人員。
2.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實名注冊進行申報。
3.申請人網上報名要認真閱讀注意事項和《個人承諾書》,嚴格遵守誠信承諾,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因信息填報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網上報名完成后,申請人按照要求在現場確認階段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4.申請人在報名系統中上傳的電子照片,應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申請人網上報名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網報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并用A4白紙打印。
本人在《個人承諾書》“承諾人”欄用正楷字體簽名后拍照上傳;上傳時應確保圖片里的文字內容朝上、整體清晰。《個人承諾書》將以圖片方式嵌入到申請人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申請人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分三個批次
第一批次:贛南師范大學、贛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應屆畢業生
時間:5月7日—6月6日
地點:申請人所在高校。
第二批次:贛南醫學院、江西應用技術職業學校、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應屆畢業生
時間:7月2日-3日(9:00—12:00,14:30—17:00)
地點:贛州蓉江新區政務服務大廳“社管局”窗口。
第三批次:社會人員
時間:7月4日—5日(9:00—12:00,14:30—17:00)
地點:贛州蓉江新區政務服務大廳“社管局”窗口。
2.贛南師范大學、贛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應屆畢業生現場確認材料提交至各學校;其他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地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三)體檢
贛南師范大學、贛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應屆畢業生由學校負責統一組織。其他人員體檢時間及地點將在現場確認時告知。
(四)證書發放
認定工作完成后,將依據審核情況作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領取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項
1.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由他人替代報名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2.“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
3.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4.更多中小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相 關信息,敬請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和“贛州蓉江新區教育”微信公眾號。如有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0797-8165855。
附件:認定流程操作手冊
贛州蓉江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
認定流程操作手冊
一、注冊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開放期間隨時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可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歷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可自行添加學歷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在市外就讀的應屆畢業生暫無法核驗學歷證書的需在現場確認時提供學歷證書進行核驗(現場核驗原件收復印件)。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或《國外學歷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進行學歷認證。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學位信息目前尚未實現在線核驗,一律自行上傳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上傳《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特別提示: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請重新上傳。
3.上傳電子照片
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證件電子照片(須與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同版照片)。
4.個人簡歷
從小學就讀開始填寫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確認。
(一)贛南師范學院、贛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應屆畢業生(含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由學校統一組織進行認定,材料準備清單由學校另行通知。
(二)其他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本人戶口簿;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3)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4)駐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軍官證或士兵證或部隊出具的佐證材料。
2.學歷證明
(1)申請人的學歷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學歷證書。不能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和學歷鑒定證明材料。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進行學歷認證。
(2)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明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信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話證書。不能通過核驗的須提供普通話證書。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系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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