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贛州市會昌縣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公告
- 時間:
- 2022-07-31 15:17:49
- 作者:
- 胡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2019年江西省教師資格春季認定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當中,有鑒于此江西教師資格考試網特將2019年江西省教師資格認定公告信息匯總方便考生查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精神,依據《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等相關規定,現就2019年我縣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的條件
(一)身份條件
申請人必須為會昌縣戶籍(含人事關系在會昌縣)的公民,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以上所指的學歷應是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持港澳臺學歷和國(境)外學歷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申請人應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參加教育部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標注的學段和學科一致。
2016年(含2016年)以后入學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參加教育部統一組織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和對外漢語學科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并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3.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人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絕癥,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一所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合格。
根據衛生部、教育部下發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衛生部教育部令第76號),對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增檢淋球菌、梅毒螺旋體、滴蟲、外陰陰道假絲酵母菌(念球菌)(后兩項指婦科檢查);對出現呼吸系統疑似癥狀增加胸片檢查。妊娠期的申請人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視為體檢合格,但需由主檢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申請人在提交體檢合格證明時需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
(四)暫不受理下列人員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
1.受過拘留以上治安、刑事處罰者;
2.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要求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者。
二、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按照“屬地化”原則進行。會昌縣教育科技體育局是我縣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唯一合法機構。
三、教師資格認定的程序
(一)網上報名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申報;凡已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申報人員,請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
⑴第一階段網報時間: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網報對象為: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包括2019年1月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且合格人員)。
⑵第二階段網報時間: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網報對象為:僅限于參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考試合格證明擬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申請人(2019年5月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且合格人員)。
請申請人認真查看每個認定階段的申報條件,務必選擇相應的認定批次申報,不符合第一階段的申報條件但在認定系統中申報的,可能導致第二階段無法申報、認定(我省認定機構無修改和調整權限),責任由本人自行承擔。
2.網上申請報名時,仔細閱讀所選擇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布的“注意事項”,準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按照認定機構要求在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階段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在填寫報名信息時,認真閱讀《個人承諾書》并下載打印,由本人簽名后拍照上傳報名系統。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成功后須于6月25日到縣教科體局人事股進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提交材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中小學教師資格合格證明在教師資格申請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申請人須提供相應的補充材料。
2.戶籍薄或居住證(有效期內)。
3.與網上申報時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規證件照片2張。
4.2017、2018年畢業的往屆師范教育類專業申請人,須補充提交:①已必修(不含選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技術和教學法等師范教育課程,且成績合格的學籍表復印件1份;②參加教育教學實習3個月以上,接受實習的中小學開出證明和學校實習鑒定各1份;③由畢業學校提供的畢業當年未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說明材料1份。
(三)體檢
通過現場確認的人員須于6月27日到縣教科體局報名體檢,6月28日參加由縣教科體局統一組織的體檢。未參加體檢視作體檢不合格。
(四)認定和證書發放
2019年7月22日前完成網上認定工作,8月底之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
四、違規處理
申請人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和第二十條規定,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其考試成績作廢,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五、其他事項
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咨詢電話:0797-5636541。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