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九江市德安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2-07-31 15:15:23
- 作者:
- 胡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2019年江西省教師資格春季認定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當中,有鑒于此江西教師資格考試網特將2019年江西省教師資格認定公告信息匯總方便考生查看!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9年江西省開展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9]8號)文件精神,我縣正式啟動2019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認定對象
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本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我縣,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社會人員。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申報。凡已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申報人員,請選擇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
⑴第一階段網報時間: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網報對象為: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
⑵第二階段網報時間: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網報對象為:僅限于參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考試合格證明擬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申請人(2019年5月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且合格人員)。
請申請人認真查看每個認定階段的申報條件,務必選擇相應的認定批次申報,不符合第一階段的申報條件但在認定系統中申報的,可能導致第二階段無法申報、認定(我省認定機構無修改和調整權限),責任由本人自行承擔。
2.網上申請報名時,請仔細閱讀所選擇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布的“注意事項”,準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按照認定機構要求在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階段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在填寫報名信息時,認真閱讀《個人承諾書》并下載打印,由本人簽名后拍照上傳報名系統。
(二)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雙休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第一階段為2019年4月17日-4月23日,第二階段為2019年6月27—7月1日(此階段只接受2019年5月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且合格的人員申報)。
2、確認地點:
德安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市民服務中心439室,電話: 18079227073)。
3、提供材料:
現場確認時,申請人應根據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材料,申請人需提供相應的補充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或有效居住證原件;
(3)港澳臺學歷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正規證件照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碼)。
(5)已認定某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現申請認定另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的,需提供已獲取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2017、2018年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首次認定,按照《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過渡認定辦法執行,需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1)已必修(不含選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技術和教學法等師范教育課程且成績合格的學籍表復印件1份(蓋檔案管理專用章);
(2)參加教育教學實習三個月以上,接受實習的中小學開出證明和畢業學校實習鑒定各1份(實習專業應對口,實習單位原則上本科生、教育碩士生應為中學;專科生應為初中或小學;中師生應為小學);
(3)由畢業學校提供的畢業當年未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說明材料1份。
(三)體格檢查
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絕癥,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現場確認合格的申請人均須參加體格檢查,現場確認時領取體檢表和體檢說明。
妊娠期的申請人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視為體檢合格,但需由主檢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申請人在提交體檢合格證明時需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
體檢時間:第一階段為2019年4月25日-4月26日;第二階段為2019年7月4日-7月5日。
(四)網上認定、證書發放
按照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要求,本機構將在2019年7月中旬前完成對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的各項審查,在國家認定信息系統作出認定結論,及時打印并公布證書領取時間,8月底前完成教師資格證書的發放工作。
四、注意事項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2、請申請人按本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現場確認和體檢。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本機構將無法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3、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如承諾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4、在本機構申請認定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社會人員必須為我縣戶籍或持有本地有效居住證,應勾選本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現場確認時要一次性帶齊認定材料。
5、2019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應向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6、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一條所規定的學歷。
7、申請人應已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17、2018年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首次申請認定人員除外)。
8、普通話證書必須在市級以上普通話測試機構取得,或者是在高校就讀期間在本校普通話測試站取得,在其他測試機構取得或者畢業后再回畢業高校測試取得的,均不予認可,必須到九江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或江西省普通話測試中心重新報名參加測試(市測試站聯系電話:8220287)。
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和對外漢語學科教師資格人員,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
9、申請人現場確認時加入“德安縣教師資格認定群”,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期間必須確保通訊暢通。
詳情請申請人仔細閱讀贛教師字〔2019〕8號文件。
德安縣教育體育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