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九江市瑞昌市開展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
- 時間:
- 2022-07-31 15:15:15
- 作者:
- 胡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2019年江西省教師資格春季認定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當中,有鑒于此江西教師資格考試網特將2019年江西省教師資格認定公告信息匯總方便考生查看!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于2019年江西省開展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贛教字[2019]8號)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具體情況,現就2019年瑞昌市開展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認定對象
1、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瑞昌市范圍內,并已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社會人員(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在我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需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且無犯罪記錄。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申報;凡已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申報人員,請選擇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
⑴第一階段網報時間: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網報對象為: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包括2019年1月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且合格人員)。
⑵第二階段網報時間:2019年6月12日8:00—6月19日17:00,網報對象為:僅限于參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考試合格證明擬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申請人(2019年5月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且合格人員)。
請申請人認真查看每個認定階段的申報條件,務必選擇相應的認定批次申報,不符合第一階段的申報條件但在認定系統中申報的,可能導致第二階段無法申報、認定(我省認定機構無修改和調整權限),責任由本人自行承擔。
2.網上申請報名時,請仔細閱讀所選擇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布的“注意事項”,準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按照認定機構要求在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階段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申請人需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下完成普通話證書和學歷、學位證書的核驗或補充,同時在填寫報名信息時,認真閱讀《個人承諾書》并下載打印,由本人簽名后拍照上傳報名系統。
(二)、現場確認地點及時間
1.現場確認地點:瑞昌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J區綜合窗口)
2.第一階段現場確認時間為2019年4月22日至28日
3.第二次現場確認時間為2019年6月19日至24日
溫馨提示:
雙休日上班實行電話提前預約制。預約電話0792—4818493
四、現場確認須提交的材料
現場確認時,申請人應根據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材料,申請人需提供相應的補充材料。
1.2016年以前入學的首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師范類人員,現場確認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證、戶口本或有效居住證原件
②學校實習鑒定表和學籍表各1份
③港澳臺學歷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正規證件照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照片同底版)
2.非師范類畢業生、非首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證、戶口本或有效居住證原件
②港澳臺學歷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正規證件照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照片同底版)
④已取得過某一種類教師資格現申請認定另一種類教師資格的,需提供已獲得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五、普通話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和對外漢語學科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六、體檢時間
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網上認定、證書發放
本機構嚴格按照教育部認定工作要求,在2019年7月22日前完成網上認定工作,作出認定結論,并及時打印及公布證書領取時間,8月底前完成教師資格證書的發放工作。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 何毓寶 電話;0792--4200663;
瑞昌市教育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