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辦須知
- 時間:
- 2019-10-11 17:39:59
- 作者:
- 張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一、辦證范圍
(一)2010年1月1日以后,在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或省內各設區(qū)市、高校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并可以通過江西省普通話水平測試查詢系統在線查詢測試信息的考生,如遺失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可按下述要求向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提出補辦申請。
(二)根據教育部語用司《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管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2011年1月1日起一律核發(fā)新版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因此,我省一律停止補辦舊版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二、辦證程序
(一)申請人通過江西省普通話水平測試查詢系統在線查詢,確定本人考試成績、證書編號等信息。
(二)申請人依據查詢確定信息,在市級(含市級)以上報紙刊登本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聲明”。
(三)申請人持刊登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聲明”報紙,到本人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所在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填寫《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辦申請表》,加蓋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印章。
(四)申請人持刊登有等級證書“遺失聲明”報紙、《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辦申請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到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申請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辦。
申請人如在高校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在校教職工須出具該校人事部門證明原件,在校學生或已經畢業(yè)學生須分別出具該校學生證或畢業(yè)證原件。
(五)申請人在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完成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辦事宜后,回本人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所在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加蓋鋼印。
三、辦證時間
(一)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辦工作統一由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負責辦理,辦理時間為每周三上班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二)凡具備補辦條件,并完成辦理程序要求的考生,經審核無誤后,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于當天內為考生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四、辦證要求
(一)依據《江西省普通話培訓測試管理規(guī)定》,申請人如在設區(qū)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參加測試,所提供的身份證所在地應當為該普通話培訓測試站所屬設區(qū)市;申請人如在高校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參加測試,所提供的學生證、畢業(yè)證或相關證明應當為該普通話培訓測試站所屬高校。申請人所出具證件如不符合要求,一律視為違規(guī)測試,不予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二)申請人在申請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辦過程中,如有其他不清楚事項,可事先與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進行電話咨詢,確保所需證件準備完善、程序符合規(guī)定并順利完成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辦工作。
五、辦證地點
證書補辦地址:南昌市贛江南大道2888號江西教育發(fā)展大廈1804辦公室。聯系人:楊溢;聯系電話:0791—86765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