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教師資格證考試常考教育名詞32個(一)
- 時間:
- 2021-04-13 17:07:42
- 作者:
- 李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2021年江西教師資格證考試常考教育名詞32個(一)
1.教育:
廣義的教育:指凡是能增進人的知識與技能、發展人的智力與體力、影響人的思想觀念的活動。包括社會教育、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狹義的教育:是指學校教育。
2.教育目的:指教育要達到的預期結果,規定了把受教育者培養成什么樣的人,是培養人的質量規格標準,同時也反映了教育在人的努力方向和社會傾向性等方面的要求。
(1)廣義的教育目的:是指人們對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們希望受教育者通過教育在身心諸方面發生什么樣的變化,或者產生怎樣的效果。
(2)狹義的教育目的:各級各類學校的具體培養目標和教學目標,是廣義的教育目的的具體化。
3.教育方針:教育方針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政治、經濟要求,明令頒布實行的一定歷史階段教育工作的總的指導方針或總方向。(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針中核心和基本的內容。)
4.教學目標:教育者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在完成某一階段的工作時,希望受教育者達到的要求或產生的變化。換言之,教學目標是指教學活動結束后學生所能達到的預期標準。
5.學校教育:有專職人員和專門機構承擔的有目的、有系統、有組織的以影響受教育者的身心發展為直接目標的社會活動。
6.校園文化:校園文化是學校文化的縮影,就是學校全體員工在學習、工作和生活的過程中所共同擁有的價值觀、信仰、態度、作風和行為準則。
7.教育制度:教育制度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各級各類教育機構與組織的體系及其各項規定的總稱。
(1)廣義的教育制度:廣義的教育制度指國民教育制度,是一個國家為實現其國民教育目的,從組織系統上建立起來的一切教育設施和有關規章制度的總和。
(2)狹義的教育制度:狹義的教育制度指學校教育制度,簡稱學制,是一個國家各級各類學校的總體系,具體規定各級各類學校的性質、任務、要求、入學條件、修業年限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
8.教師專業發展:又稱教師專業成長,是指教師在整個專業生涯中,依托專業組織、專門的培養制度和管理制度,通過持續的專業教育,習得教育教學專業技能,形成專業理想、專業道德和專業能力,從而實現專業自主的過程,它包括教師群體的專業發展和教師個體的專業發展。
9.教師: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是學校教育工作的主要實施者,最基本的職責是教書育人。
廣義的教師:泛指傳授知識、經驗的人;
狹義的教師:指受過專門教育和訓練的人,并在教育(學校)中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人。
10.課程:指學校學生所應學習的學科總和及其進程與安排。
(1)廣義的課程是指學校為實現培養目標而選擇的教育內容及其進程的總和,它包括學校所教的各門學科和有目的、有計劃的教育活動。
(2)狹義的課程是指某一門學科。
11.學科課程(分科課程):學科課程是指以文化知識(科學、道德、藝術)為基礎,按照一定的價值標準,從不同的知識領域或學術領域選擇一定的內容,根據知識的邏輯體系,將所選出的知識組織為學科的課程類型。它是最古老、使用范圍最廣泛的課程類型。我國古代的“六藝”和古希臘的“七藝”都是學科課程。
12.活動課程:亦稱經驗課程,是指圍繞著學生的需要和興趣、以活動為組織方式的課程形態,即以學生的主體性活動經驗為中心組織的課程。
13.綜合課程:綜合課程是指采用各種有機整合的形式,使學校教學系統中分化的各種要素及各成分之間形成有機聯系的課程形態。簡單來說,就是指打破傳統的分科課程的知識領域,組合兩門以上學科領域而構成的一門學科。
14.必修課程:根據人的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制定的,所有學生都必須學習的科目。
15.隱性課程:亦稱潛在課程、自發課程,是學校情境中以間接的、內隱的方式呈現的課程。隱性課程往往是學生在學校情境中無意識獲得的非學術性經驗,隱性課程的實施往往表現出非計劃性、非預期性、隨機性等特點。它可能是消極的,也可能是積極的。
16.課程目標:課程目標是根據教育宗旨和教育規律而提出的具體價值和任務指標,是課程本身體現的具體目標和意圖。它是確定課程內容、教學目標和教學方法的基礎,是整個課程編制過中最為關鍵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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