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普通話考試評分標準是什么
- 時間:
- 2017-10-27 00:00:00
- 作者:
- 蔡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1)詞匯語法規范程度占5%。計分檔次為:
一檔5分詞匯、語法合乎規范;
二檔4分偶有詞匯或語法不符合規范的情況;
三檔3分詞匯、語法屢有不符合規范的情況;
(2)語音面貌占20%,即20分。其中檔次為:
一檔20分語音標準
二檔18分語音失誤在10次以下,有方音不明顯;
三檔16分語音失誤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較明顯;或方音不明顯,但語音失誤大致在10次-15次之間;
四檔14分語音失誤在10次-15次之間,方音比較明顯;
五檔10分語音失誤超過15次,方音明顯;
六檔8分語音失誤多,方音重。
語音面貌確定為二檔(或二檔以下)即使總積分在96以上,也不能入一級甲等;語音面貌確定為五檔的,即使總積分在87分以上,也不能入二級甲等;有以上情況的,都應在等內降等評定。
(3)自然流暢程度占5%,即5分。
計分檔次為:
一檔5分自然流暢;
二檔4分基本流暢,口語化較差(有類似背稿子的表現);
三檔3分語速不當,話語不連貫;說話時間不足,必須主試人用雙向談話加以彌補。試行階段采用以上評分辦法,隨著情況的變化應適當增加說話評分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