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昌市認定教師資格證公告
- 時間:
- 2018-07-11 14:20:24
- 作者:
- 劉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于2018年江西省開展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8〕8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學(含幼兒園,下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依照認定權限,受理有關教師資格申請
(一)教師資格種類
按照《教師資格條例》(1995年12月12日國務院令第188號發布)第二章第四條規定,教師資格分為:“1.幼兒園教師資格;2.小學教師資格;3.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4.高級中學教師資格;5.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6.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7.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成人教育的教師資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依照上款規定確定類別。”
(二)教師資格認定權限
《教師資格條例》第五章第十三條規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認定”。
按照認定管理權限,全市受理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包括:
1.幼兒園教師資格;
2.小學教師資格;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4.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5.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6.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其中,1-3類由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4-6類由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查后,報市教育局認定。
(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具備的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身份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并且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3.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者(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一條所規定的學歷,即:
(1)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職稱或者具有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以上所指的學歷應是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按照原國家教委《關于重申黨校學歷不應等同于國民教育學歷的復函》(教成廳〔1995〕15號)第一條的規定:“根據中央有關文件規定,黨校學歷不應等同于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根據原國家教委、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實行統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學〔1995〕2號)規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1995〕參訓字第034號)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和軍隊予以承認。”
持國(境)外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4.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申請人應當參加教育部統一組織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自行下載打印)。《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是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前提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標注的學段和學科一致。
2016年(含2016年)以后入學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參加教育部統一組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自行下載打印)。
(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和對外漢語學科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3)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人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絕癥,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合格。
特殊教育學校從事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要求可適當放寬,由設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教育局,再送報省教育廳批備。
根據衛生部、教育部下發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衛生部 教育部令第76號),對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增檢淋球菌、梅毒螺旋體、滴蟲、外陰陰道假絲酵母菌(念球菌)(后兩項指婦科檢查);對出現呼吸系統疑似癥狀增加胸片檢查。
妊娠期的申請人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視為體檢合格,但需由主檢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申請人在提交體檢合格證明時需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
5.暫不受理下列人員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
(1)受過拘留以上治安、刑事處罰者;
(2)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要求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者。
二、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按照“屬地化”原則進行。即:戶籍在南昌市且取得《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的申請人,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南昌市轄區范圍內全日制大中專院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向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一)網上報名
1.擬在我市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在網絡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凡已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申報人員,請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
⑴第一階段網報時間: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工作日期間;網報對象為:所有已經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擬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包括2018年1月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且合格人員)。
⑵第二階段網報時間:2018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工作日期間,網報對象為:參加2018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考試合格證明擬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2018年5月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且合格人員)。
2.網上申請報名時,仔細閱讀所選擇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布的“注意事項”,準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完成報名后自行下載打印系統生成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相關表格,按表中說明到有關部門蓋章,在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階段提交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
3.報名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報名號,申請人應牢記報名時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現場確認的重要查詢條件。
4.報名結束后,點擊“退出”,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申請人應根據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對材料不全的申請人,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必須一次性告之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補齊。
1.時間安排
(1)申報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申請人材料初審和現場確認,由各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分兩個階段完成,時間原則上在4月14日-5月6日完成第一階段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6月18日-6月24日完成第二階段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具體日程安排由各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2)申報認定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的資格審查,根據我局2009年印發的《關于委托縣區受理教師資格認定行政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采取縣區資格初審和市教育局集中現場確認復審的辦法進行。縣區資格初審安排詳見各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安排(聯系方式見附件一)。縣區在受理申報人員資格審查時,除受理申報人員材料審查外,還需審查網絡申報信息。申請者通過網絡審查合格后,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資格審核表上簽字蓋章,方可進入市教育局集中現場確認復審環節。
(3)市教育局現場確認復審時間安排,第一階段定于5月7日-5月29日,第二階段定于6月25日-6月27日,確認點設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鳳凰中大道1122號南昌市第二中學初中部紅谷灘校區綜合二樓會議室。具體安排如下:(如有變化將另行通知)